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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sh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3 | 最近登入:105-29-03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90多高齡的阿嬤幾年前一直單獨居住於宜蘭的舊宅, 前幾天家中幾位長輩協商照顧阿嬤的照顧方式, 居住在台北的姑姑因為家中聘有外籍看護, 因此始終堅持雇用外籍看護 。 部分親友雖然主張阿嬤已中度失智, 若無晚輩們與其共同生活,如何作為兩者之間溝通的橋樑。 但姑姑始終堅持己見,並強調只要外籍看護熟練後, 在照料上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新聞上關於年幼孩子單獨留置車上或留置家中, 若被發現或出事了,似乎有法律上的問題。 那麼不曉得關於中度失智的老年人法律上是否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又若聘請外籍看護後,雇主難道就只需要偶爾探視之, 這樣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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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9
90高齡的阿嬤育有7名子女(4男3女),其中伯伯(老大)因種種因素,早已對於阿嬤的照顧不聞不問。之前關於阿嬤的照顧,剩下3子曾協商以公款(但其實是阿嬤的存款)扶養。最近在看了相關法條後,發現所謂扶養似乎應該是無給職,而所謂的公款更應該是由子女所給予的才是常態,而非動用阿嬤的存款。 1. 倘若現在要討論阿嬤的照顧問題,久未露面的伯伯能主張過去協商的照顧費用支付方式是有問題的,而請求大家將阿嬤的存款返還嗎?2. 又倘若4子都同意,能主張阿嬤的扶養費用由其自身存款給付嗎?還是得經過阿嬤、姑姑們的同意才可為之?(目前尚無人為阿嬤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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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2
謝謝徐律師的回覆~ 我不確定是否理解有誤,還有些疑問再麻煩澄清了。 因此若以民法第1117條規定的觀點:「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1. 阿嬤目前90高齡,尚有一些存款,雖然中度失智,但7名子女們未有任何人申請監護宣告;則子女們對其照顧、扶養存屬道德上之給付? 2. 又在這樣的情形下,若7名子女未能私自協調出照顧方法時,若至法院協調是否還有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之規定。也就是不論子女均要承擔義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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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2
您好, 前陣子收到叔叔寄來的存證信函, 要求於下週日回家進行協商奶奶的照顧事宜。 其中有些主張僅屬片面事實,但其要求大家回家協商, 並強調當日未出席也未委任其他兄姐出席則視為無意見。 我想詢問這樣的主張與時間的訂定是否具有效力? 若我方不認同或時間難以配合是否需要回覆信函? 萬一若真的討論協商,決議為對我較為不利,我應該又如何進行救濟或主張?或當天一定得完成協商決議? 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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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1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但關於親屬會議的法條部分,我不是很清楚。因此若問題敘述為:奶奶共有7名子女(均在世),過去老么與之同住在古厝,因此過去比較多事情由其代勞。過去數月主要照顧者變為大姊一家,但年後老么將大姊一家趕走。後來因老么自覺無法妥善照顧,因此寄了存證信函要求大家回去協商。............................................................................................................................我不理解的是: 1. 在本例中親屬會議的邀約應如何為之(由誰發動)?因為這裡是由老么訂定時間與日期就以存證信函要求大家為之。2. 奶奶以90多歲高齡,因此同輩與長輩均已過世,這樣在有7名子女的情形下,親屬會議的成員為何?3. 若未達3成員出席,不得開親屬會議,那麼其主張未出席視為無意見,是否根本不具效力?4. 若有人主張為什麼要聽老么的話而刻意不去參與,能否主張該親屬會議具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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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