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天災取消訂房糾紛:前一日有陸警、入住當日通車,可依法全退或長延期嗎?

- 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10-24 12:03
- 文章人氣:8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想請教關於兩萬多元的訂房退費爭議:一、 案件客觀事實與時程
- 天災發生與取消通知:本人預訂 10/24 入住花蓮飯店(總金額兩萬多元)。因 10/23(入住前一日) 中央氣象署發布薔琵颱風陸上警報、且出發地宣布停班停課。考量南迴鐵路風雨人身安全,本人於 10/23 早上 9、10 點左右 透過 LINE 正式向旅行社平台申請取消訂房。
- 平台處理轉折與合約爭議:10/24(今日入住當天) 天氣好轉、鐵公路恢復行駛。
- 起初:平台客服轉述飯店回覆,以「當日未到入住(No-Show)」為由,告知僅能延期、不予退款(扣款 100%)。
- 隨後:經本人提出「10/23 早上已提前一日通知取消」之 LINE 字據憑證後,平台客服隨即改口,改為表示依「飯店規定」,前一日取消需扣除 80% 之房費(僅退還 20%),或提供 3 個月內短期改期。
- 質疑:本人提出定型化契約前一日取消上限為 50% 之法規數據,平台客服回應此項扣款比例皆依照「飯店規定」辦理。
- 我方客觀履行不能:因本人工作排休限制,且後續幾個月同事們的假都已排滿出國,我方在客觀上完全無法於 3 個月內(至明年 1 月)成行;且緊接在後的 2 月適逢農曆過年大旺季,同樣無法安排。
- 目前進度:本人向平台說明上述實際時程困難後,平台回應願意於禮拜二(27日)再向飯店爭取延長改期期限,目前正在等待回覆。
二、 想請教律師的爭點- 颱風天災退費的法律認定基準,是以旅客 「10/23 發出取消通知當下」 之陸警與停班停課事實判定,還是以 「10/24 入住當日是否通車」 之結果判定?
- 關於前一日取消之扣款比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第 5 點規範上限為 50%,而業者提出之內部規定為 80%。想請教律師,當政府定型化契約規範與業者內部規定不同時,在法律實務上應以哪一項為判定依據?
- 若禮拜二平台最終回覆爭取失敗、拒絕拉長延期,我方因上述工作排班與過年限制不接受短延期而向消保官提起正式申訴,爭取「全額退現」或「保留全額延期 9 個月至一年」的實務裁決走向與勝算客觀上如何?
以上,感謝律師抽空提供專業分析,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1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