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網路購物的一些問題
- 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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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12-2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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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在FB這社團也可以買東西了,但是規模並不像奇摩那樣需要開設賣場,擁有交易紀錄。在FB上有的就是對話內容。
請問Q1:今天我跟A賣家在FB的對話內容有包含 (我需要的商品)(金額)
(賣家給的付款帳號)(我告知賣家已付款)(賣家也回應已收款)
這樣的對話內容算不算是一種交易紀錄?如果事後賣家商品一直沒寄來,
這些對話和我匯款的收據,這些是 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嗎?
請問Q2:如果今天我要在網路上賣衣服,我讓買家面交檢查,覺得OK再把商品帶回家(當面付款和交貨),不OK我也不會收取任何車馬費。
這樣他把衣服買回去之後,這件衣服還是算網路交易嗎?還享有*郵購七天內免任何理由可退換貨*之權力嗎?
- 李儼峰 (李儼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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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12-20 20:04 最後編輯日期:101-12-2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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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買賣內容的必要之點達成合致,基本上就算成立了。
面交讓買家得先檢視商品,應不算是消保法的郵購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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