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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總額的認定~

  •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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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10 10:23 
  • 文章人氣:1741
  • 個人積分:10
  • 律師您好:

         請問, 爸爸過世前兩年內贈與其他兄弟的現金 算在遺產的總額裡面嗎? 超過兩年以上的贈予就不算嗎?  如果是贈予給兄弟的子女又該怎麼算?  也就是說爸爸過世兩年內所贈予給繼承人的現金都要算在遺產總額, 並且依照這個總額去計算遺產稅嗎?

        最後, 贈予的部份所產生的稅金是由被贈予的人支付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