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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政部2函釋前所增設之車位可以適用而無須辦理變更使用嗎??

  •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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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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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內政部86.07.31台(86)內營字第8673356號函及內政部 88.10.18台內營字第8809121號函「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停車空間,在原核准之停車空間範圍內,劃設增加之停車位數,如不涉其他使用空間之變更,應無須辦理變更使用。」依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在此2函釋前所增設之車位可以適用而無須辦理變更使用嗎?
  • leo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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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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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這或許您可以詢問建設單位,會比較能得到正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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