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扶養問題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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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1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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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未盡對於小孩子的保護教養義務,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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