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你好:101年0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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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7-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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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夫妻辦理離婚登記後,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即為終止。夫妻協議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上並不需要登記或公證就可產生拋棄效力。但要注意「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能屬於損害債權人的債權的無償行為,而被債權人在知悉後一年內向法院聲請撤銷。如果被拋棄協議遭撤銷的話,債權人仍然可以代位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如果當初拋棄請求權時就財產分配已經算公平,不算損害債權人的無償行為,基本上也不一定會被撤銷掉的。
(參照民法第242、244、255、103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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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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