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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與贈與

  • 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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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8 18:47 
  • 文章人氣:1297
  • 個人積分:4
  • 繼承負債的問題...

    我爸爸 約14年前跟用房屋二胎將近30萬元

    父親過世將近五年.剛過世的兩個月內銀行打來說他有負債 沒告知的很清楚

    之後再也沒提過到今天102年8月6號才又打來說我要負責還這筆債務

    到現在連本帶利金額100多萬元

    要請問..

    1.如果沒辦理 拋繼繼承 或限定繼承..再加上過了時效 是否就要接下此債務.

      (當初有跑過法院~法院裡面的人說 現在不用辦理這些 自動會改成限定繼承

      留多少遺產 還多少債務)※約死亡後 2個月內我跑法院的時間

    2.修法的日期印像是 民國98年5月22/ 父親死亡日期是98年4月22/

      那如果如第1.上面說所的 不用辦理 那這條法規有效用嗎?

    3.當初這個款項 上面有(保證人)這筆帳務 是否應該保證人處裡?

    4.這樣所繼承債務!是否有追溯期?

    5.銀行說如果我不還錢要跟法院申請"止付命令"這個.

     我是想問.我只是個繼承人.沒留遺產給我.四年後才清楚知道有這筆債務與金額?

     行員打來一開口就跟我提到止付命令?這項命令會影響到我以後的信用嗎?

     止付命令適用於在繼承人身上嗎?

    6.像這種負債是否都要簽名印章 才會成立?還是無條件下轉移到繼承人身上?

    7.我現在也沒什麼能力可以還這些錢..假設我沒能力還這些錢

     我會受到法院跟銀行的什麼命令那些的嗎?

     能否舉些例子!

       謝謝各位律師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