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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盜版軟體被軟體公司發現

  •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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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22 21:16 
  • 文章人氣:2353
  • 個人積分:4
  • 您好,前陣子公司想導入繪圖軟體,先行灌入未經授權軟體

    陸續有開啟並試用了解其功能

    這陣子突然原廠軟體業務突然電話訪問,並聲稱掌握我們有使用他們的軟體

    要求我們需購買正版軟體,其實如果真的要用我也推崇使用正版

    但是使用過幾次後發覺不太上手,也不會使用

    再加上原廠業務要求購買正版,所以索性將軟體刪除,不再使用

    業務告知不再使用此軟體後,業務說原廠已掌握我們有使用他們的軟體

    所以要求我們一定要購買

    我想問的是,我已經把軟體刪除不再使用,而且該廠商也沒實際捉到我們有使用

    如果因為沒購買此軟體會被他們告侵權嗎?

    原廠所謂有掌握我們有使用他們軟體而回傳的數據能當證據嗎?

    如果我真的不再使用他們軟體可以不用理他們嗎?

    感謝回覆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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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23 10:15 
  • 文章人氣:309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雖然有回傳的資料,但是對方必須對於提出之資料的真正負舉證責任(電腦資料是可以製造的,所以對方要證明該等資料確實不是自己製造出來的)。另外,該資料因為有收集你的資訊,因此可能也會有違法侵入他人電腦設備罪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而不具有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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