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商品之民事賠償問題
- 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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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9-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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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因店內銷售很多小飾品以及裝飾物品,其中有一款為手機LV貼紙,結果保智大隊有來查訪,因此被提告。
單價與數量:售價為99元、數量九個。
進貨來源:為同行以及總公司所配送的一推貼紙。
問題:LV公司所授權的事務所,有發函要求民事賠償,希望我可以提出兩樣賠償,第一:公開刊登道歉(負擔刊登費用)。第二要合理的賠償合解費用。然後,偏偏又沒有說要多少錢?要我自己看誠意解決,那我應該要賠償嗎??合理的費用是多少??雖然有查詢過大概是300~1000倍的費用,但是應該是要怎麼開價比較合理??
非常的有誠意想要解決問題,但是也不希望被當做冤大頭亂喊價~請問各位專家應該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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