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教母親有領月退金,經詢問勞保局死亡後可將差額的老年給付差額領取回來
問題一:由於這筆錢不算遺產,所以無法指定!但兄姐目前母親均不照顧電話也不接,所有的醫療及生活費用均由我付擔,勞保局說母親往生後,該筆差額金也是要均分,但可指定某一人領取也需要其它受益人同意
問題二:我的勞保可領取喪葬補助3個月,但如兄姐同樣去申請,最後又得均分
上述二問題,都是有關母親往生後請領部份,是否有解套的方式?即不扶養又不照顧兄姐又一直避不見面,讓我很困擾,是否可指點迷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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