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我陸陸續續向某上市公司(代工廠)買了很多的工程版本電腦零件到大陸去做銷售最近發現此工程版本零件竟然是不能買賣的。就是未經原廠授權。1.請問我會有甚麼刑責?2.還有我可以請對方退款嗎?退的比例應該為何?(有些賣掉了,有些沒有)能否請各位大大以法律條文回覆我。。。謝謝大家
您好,張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一、專利侵權已於92年3月31日後,全面除罪化,回歸民事救濟程序解決。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二、若您向代工廠購買時,對方沒有告知未經授權,則可主張錯誤以及物之瑕疵,要求解約。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發函處理後續解約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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