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妯娌不合,擅自侵入屋內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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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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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沒經過住在屋子裡有同意權的人同意,擅自進入屋子,是構成侵入住宅,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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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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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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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公婆有告知對方不要進來,
但一旦進入法院,公婆也許會改口,不見得會成立侵入住宅罪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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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1 09:49 最後編輯日期:102-12-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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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是此,必須符合無故侵入之構成要件,即無取得同意權人之同意,惟若擔心公婆可能改變證詞,為同意,即無法構成該罪。建議您似可隨身攜帶錄音筆,將大媳婦對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錄音下來,或許可能構成其他相關之違法事由,亦有利於舉證,不用擔心公婆改變證詞。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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