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解書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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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2 14:20
- 文章人氣: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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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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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雖然是和解,但刑事告訴權不會因此而消滅,建議你可以告訴他們請他處理,否則你還是會告對方過失傷害或故意傷害,逼他們重寫和解書.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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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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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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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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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彙整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或和解條件您不接受,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不過,打人的小孩為幾歲,若為12至17歲者,仍亦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相關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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