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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公然侮辱(文章被刪除的情況下)

  • 阿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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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5 11:58 
  • 文章人氣:1350
  • 個人積分:10
  •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當事人 A:我 B:歐某 C:TPUA貼文者 歐某朋友

    1.某天A看到B在巴哈姆特(論壇名稱)PO文徵求交換遊戲內的虛擬物品,B聲明不要SV產物(遊戲公司不允許之私人改造技術) A私下詢問B是否有意交換,並聲稱a的東西並非sv產物,但b在Facebook社團看到A PO文說SV修改成功之類文章,認為A騙他,導致感覺不佳
    2.近日A看到C 想與其交換
    3.B看到,出來把往事重提,聲稱A詐欺,並聲稱A用遊戲公司不允許之技術從事交換之類的動作違法詐欺以及刑法360

    4.A反駁,並聲稱雖然有用SV技術,並說明 在巴哈姆特論壇上要提出交換的東西是朋友贈予,並要求B道歉,不然會控訴誹謗,並持續激烈爭執

    5.Facebook社團管理原為了息事寧人,把A踢出Facebook社團並刪除文章

    6.事後,A找出贈與物品的朋友,說明物品來源

    想請問一下,A(也就是我)是否可以控訴B誹謗妨害名譽,但社團管理員已經把貼文刪除,是否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起訴呢?(社團管理員與B認識)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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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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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