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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開會無法執行

  •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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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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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委會開會參加人數過半,主委.財委.監委都有參加會議,而會議中表決的問題也已通過決議,但要執行時監委卻不同意簽名蓋章,請問這種情況下監委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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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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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監委若不願簽名,僅能表示監委沒看過或不認同該份報告而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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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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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監委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蓋章,如果嚴重到影響社區事務推動,管委會有權解除監委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