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不是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嗎?我住高雄可是被通知到去台中開庭,請問我可以在開庭前申請轉移開庭地點嗎?可以的話如何做?
2/24開庭
回覆 ahome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
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
你好:如果是在地檢署偵查中,你可以具狀要求移轉到你的住所地開庭,經檢察官同意,就可 移 轉到高雄開庭。
建議向地檢署陳報表示意見即可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3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50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