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於今日無故被資遣,公司叫我整理自己的東西後離開,後來主管打開我的電腦,說我把公司資料刪除,當時我要坐電梯下樓,主管按住電梯不讓我走,後來叫警察,警察是說這是公司內部問題,他們不方便管,要我把資料還原就好,於是我把資料還原OK在警員陪同下離開了!
請問這樣公司還可以告我"刪除公司資料嗎?
*補充:我並沒刪除資料,只是移至隨身碟,而且已還原,這些圖片檔案資料都是出自我自己設計的*
您好!若資料是公司的,您可能已經犯了無故刪除電磁紀錄罪,事後才還原並不會影響犯罪成立,但若還原後公司不提出告訴即不會有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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