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設通路構成既成道路的要件

- 小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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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17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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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門前的道路是私設通路,由於對面鄰居不願意縮地,所以上一輩長輩就單方面縮三點多公尺路寬,給人通行。
之後道路維護重建,我方又自行縮到4公尺路寬,方便停自用機車。
然而,構成既成道路的要件是:
1.此道路已通行一、二十年之久。
2.有兩戶以上的人在通行此道路。
符合上述要件就可當成既成道路繼續通行,而不怕別人阻礙通行,如果有人阻礙通行,可請當地管區派出所協助處理。
我方可否宣稱私有巷道既屬於私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自有自由處分之權利?由於靠近巷道彎路狹路,我方是自行縮地,可否告知警察避免開單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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