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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搖頭丸

  • 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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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22:53 
  • 文章人氣:545
  • 個人積分:4
  • 您好!

    請教幾個問題.請您幫幫忙解答!

    1.去年因被釣魚.被查獲持有搖頭丸2顆與少量的K他命.後續驗尿後無毒品反應.刑責為?

    2.因當時是跟朋友索取.後續朋友也被緊察查獲.並以販賣起訴.但朋友並非專業販賣.只是朋友與朋友之間的調度.當下在警局時因害怕.故跟警察與一審法官說了只認識這個朋友2年.其實是已經認識了7.8年的朋友.後續朋友上訴.且要我於法庭說明與他並非只認識2年.其實為好友.若法庭上改口.與原說法不符.是否會對我造成引響?我想幫幫他.因為他確實非專業販賣者

    3.若需更改後續法院通知書寄送地址需如何申請?

    煩請協助幫忙解惑.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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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23:06 
  • 文章人氣: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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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持有二級毒品(搖頭丸)純質淨重若未達十公克,三級毒品K他命純質淨重未達二十公克,均未違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相關規定,您驗尿亦呈陰性反應,亦無施用毒品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