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們,您好,
如題,請問兩願離婚書中,證人簽名是由前妻自行填寫,請問是否會影響此離婚的效力, 亦即是否會被判定離婚無效,雙方的婚姻關係依舊存在?
再煩請回覆,謝謝。
您好!倘若擅自於離婚協議書證人欄簽他人姓名,不僅離婚無效、婚姻關係仍存在,且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倘若擅自於離婚協議書證人欄簽他人姓名,不僅離婚無效、婚姻關係仍存在,且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 (恕刪)
您好!倘若擅自於離婚協議書證人欄簽他人姓名,不僅離婚無效、婚姻關係仍存在,且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 (恕刪)
Dear 沈律師,
請問如果證人簽名是詢問證人後,證人表明願意幫忙簽名,但一時間無法親自前來簽名,而由前妻代簽,請問這樣是否也是屬於離婚無效?
而我也知道證人簽名是由前妻代簽,請問我與前妻是否都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再煩請回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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