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居中 想離婚爭監護權
-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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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0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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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因工作常不在家短則8天長則半個月,因沒固定給家用有時5千有時一萬,但我是全職媽媽無收入這樣的家用根本就不夠,經過多次溝通仍然無效因先生覺得出門前已買好菜及小孩用品了。而且從5月到現在都完全沒在給家用了於是我在7月中帶著小孩(1歲3個月)回娘家。請問1 先生如果要來強行帶走小孩怎麼辦?(目前親餵母乳中) 2 我能訴請離婚嗎?(因對方不願簽字離婚) 3 如果真要離婚那小孩的監護權法官判給誰的機率大呢?(小孩出生到現在都是我一個人照顧的 小孩是我的生命)
拜託各位律師能詳細幫我解答 感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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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0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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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不願離婚,而您欲離婚,可能會有無離婚事由之窘境,故建議您蒐集準備相關資料(例如先生不給付生活費用可能可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以達到離婚之目的。又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以小孩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且法院通常不喜歡變動小孩子之現況(避免變動小孩習慣之環境而造成二度傷害),故建議您千萬不要讓小孩被先生帶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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