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跟女方是朋友,在認識過程中,她有提起婚姻不美滿,之後有追求//但是沒單獨出去或者有關係...之後,因為工作上意見不和,她現在是要把我在line上寫的520(只有2次訊息)//,給她先生看,她先生是要到公司提告騷擾....請問律師先生,這樣會被提告成功嗎?
感謝回應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只有傳兩次520,並非短時間密集之影響他人,不會被認定為刑法上之強制罪,您可放心唷。
不會構成刑法的犯罪,但是可能構成騷擾,
至於是否是性騷擾的情況,要看主管機關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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