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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移轉問題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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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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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如欲將監護權指定予父母以外之人

    均應透過法院裁定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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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5 19:52 
  • 文章人氣: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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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民法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
    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前項監護人,應於知悉其為監護人後十五日內,將姓名、住所報告法院,
    並應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人員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未能依第一項之順序定其監護人時,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四親等內之親
    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
    益,就其三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
    人選定為監護人,並得指定監護之方法。
    法院依前項選定監護人或依第一千一百零六條及第一千一百零六條之一另
    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未成年人無第一項之監護人,於法院依第三項為其選定確定前,由當地社
    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