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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律師: 收到存證信函後,對方又再私下mail提出更多要求...

  •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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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7 11:47 
  • 文章人氣: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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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般存證信函是用以證明意思表示到達對方,若以email通知對方,對方有「讀信確認」或是回信之行 ... (恕刪)

     洪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可能我原本陳述不清楚,我的意思是:

    收到存證信函後,對方卻又再私下mail提出更多存證信函中未提及的要求...

    請問 : 是否以原本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為主?對方私下mail提出更多原存證信函中未提及的要求,私下mail提出這部份算數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