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想看小孩但他規定只能在他家且他家人的視線範圍內我覺得不合理……想去法院申請酌定探視方式,我需準備什麼資料或注意什麼,有一定要請律師,可以自己去跑法院辦理就好嗎?
您好:
您只要準備您和小孩的戶籍謄本就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了
不一定要請律師才能辦理
補充說明:
您只要拿您的身分證和印章到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登可以申請到戶籍謄本
不是戶口名簿
孩子的戶籍謄本在男方那耶!怎麼辦
您好,沒有規定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一定要先提出戶籍謄本唷!您可以先提,法院若認為需要聲請,會發通知函,您再拿通知函去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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