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民事判決確定書去查財產 國稅局和稽徵所都一樣可以查嗎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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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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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債務人的財產,可以向各區國稅局、各地稅捐稽徵處查詢或財稅資料中心申請,上開機構所調債務人資料相同。
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
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課稅資料﹝財產、所得資料,上開法條所稱其他執行名義係指具有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規定之執行名義﹝第5款除外(稅捐稽徵法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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