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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共同持有,對方未付貸款。

  • 阿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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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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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與家中親戚共同持有房屋,產權持份劃分為二,自備款多年前由家中長輩支付,但後續房貸皆由本人支付,已支付完畢,皆留有匯款證明。對方堅持主張產權 1/2 持份,但雙方感情已十分不睦,可能需訴請法院仲裁調解,有關貸款支付部分,請問本人是否可以訴請法院重新劃分持份比例,以利產權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