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校園中被強迫推銷台灣麥可公司的英文書,因為很不會拒絕別人又想趕快走,所以就簽了訂購單,並付了$750元的訂金,結果事後想想非常後悔又怕被家長罵,所以今天下午有打客服電話取消訂單,商品還沒送來,而對方說已經幫我取消好訂單了,訂金退款會等我的錢匯到公司才會寄出,大概是下周會寄出,請問這樣我還需要寫存證信函寄出嗎?
1.取消訂單,為何你的錢還要匯到公司?如係有貨物書籍,則看如何退還
2.建議在7日內發存證信函表示解約退訂,附上帳號請求退還訂金(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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