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冒名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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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15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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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案判刑確定而通緝
行車違規被攔下開單因通緝冒名哥哥名義
未出示證件口頭報哥哥的身分字號
警察比對有認為長像不太一樣未帶回警局查驗身分
簽收紅單有告知冒名會有刑事責任偽造文書
當時有簽名 卻不記得是否有在紅單蓋指紋印
事情約已過一年罰單早已繳清也都尚未收到法院來的開庭單
朋友想詢問這樣是否有偵辦偽造文書
如果紅單未蓋指紋是否可以跟他凹不是冒名
如果有的話大約刑期是多久 有判確切類似案例的"時間"可供參考嗎
另外我朋友約97.98年的案子
確定判刑3年8個月~100年7月發佈通緝
他想另外請問當時他好像有詢問律師放給他通緝不會加重刑期
他才跑的因為想說不會有加重問題
可是他最近有看到
"案件經過通緝,還要在原定的時效期間上,加長四分之一期間"
這是後面才新加的還是當初哪個律師就亂講呢?
請幫忙解答我朋友的疑問感謝不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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