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您好
請問收到執行單如果沒有去報到
那大概多久會被通緝?
那如果通緝後去自首是否可以拿回保證金
還是他有限期限沒去報到就無法拿回保證金呢?
請問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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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基本上於執行期間內未去報到,就可發布通緝了,至於多久會發布純粹是看其內部作業上的問題。且一發布通緝,保證金即遭沒收,嗣後自首或補報到亦無法退還,故建議仍須按執行期日報到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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