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您好:
昨日收到地檢處的傳票(妨礙名譽被告身分要出庭詢問庭).
事情是過年後有一天清潔公司老闆來訪.在社區大門口閒聊.我問他是否有聽到
有個社區的總幹事A錢200多萬.他說不知道.就這樣社區總幹事告我妨礙名譽.
我沒說是誰也沒說是那個社區.僅說是那家保全公司.請問我為何如此就被告呢?
請教這樣我要如何出庭答覆檢察官呢?懇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試著主張自己並未具體指摘何人收錢,並未足以貶損對方之名譽,主觀上並無誹謗之故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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