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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的責任期間

  •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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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2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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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離職前有跟主管清楚交接,如果公司在我離職之後對於我任職期間的帳務資料修改,那我還需要對於任職期間的工作負責嗎?如果需要這個責任期間是幾年?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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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2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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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當初交接資料有影印或拍照一份的話或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他敢改你就敢告。

    二、不需要過於擔心這個問題,真的沒有證據證明清白的話還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只是目前民間測謊的先生年紀有點大又愛打桌球而不是打太極養生,全台灣只有一個應該算是國寶[笑]。

    三、你在問期間的話那表示還沒有被告,不要過於擔心。但是如果前老板來電的話你要小心應對,有的是要套話,把他心裡的答案放在問題裡面誘導你說錯話…

    四、除此之外,你不用太擔心。如果對方要告你業務侵占罪還是要有證據才行,你沒做的話就不用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如果你看到全家就表示走過頭了,進去買個水再回頭吧,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