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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要結婚~發現男方有小三

  • 張衞航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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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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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74號
  • 您好!

    男女交往中,尚未結婚前,男方與第三者交往使其懷孕,雖是對女友不忠的行為,應受道德批判,但非違法通姦之行為,無法對該二人提?。至於您結婚後,若無證據證明於婚後有通姦行為,對渠等提告亦難成立通姦罪。

    以上請參考,謝謝。

  • 回答若有未竟之處或有進一步服務之需求,請不吝來電事務所(02)2382-2328洽詢。張衞航敬啟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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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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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同張大律師所言, 由於未結婚通姦罪不成立

    如果是男方希望女方做墮胎或流產動作, 只能協調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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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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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確實如前述幾位律師所述,因發生性行為係在結婚前,故縱使您嗣後於男方結婚,亦不構成通姦罪之要件。只是如果對方在你們結婚後以小孩來要脅或逼迫男方負責,甚至在與男方發生性行為,則可能會有妨害家庭之問題,可提告刑事或請求民事上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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