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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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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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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收到一法院的執行命令 他上面寫說我債權金額: 新台幣24000元 及其中新台幣19222元自民國96年10月3日起至清債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我想請問一下他們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扣薪嗎?

    我打電話去問他們說我欠的是電話費~請問那他們這樣是可以做強制扣薪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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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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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您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表示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您的任何財產強制執行,包括動產動產(存款、車輛、電器等)或薪資等。如果您有工作,對方可向法院聲請命令您任職的公司將應給付的薪資按月扣1/3,直到還清欠款及利息為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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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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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表示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您的 ... (恕刪)

    那請問一下我所欠的電話費他有追逐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