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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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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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表示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您的任何財產強制執行,包括不動產、動產(存款、車輛、電器等)或薪資等。如果您有工作,對方可向法院聲請命令您任職的公司將應給付的薪資按月扣1/3,直到還清欠款及利息為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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