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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6未滿18 出外遊玩過夜

- 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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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07 10:28 最後編輯日期:105-03-0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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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友相約出去遊玩在外住宿一晚
我知道女方父母不同意女友在外過夜
玩回來有回家,請問這樣算和誘罪嗎?
女方遊玩期間有通電跟父母連絡,但不告訴對方父母自己在哪裡
甚至有掛電話或是不接電話
遊玩期間我是都知道他父母反對他跟我一起,不同意他在外過夜
我也說告訴至少告知一下安全之類的
有電話連絡卻不告知地點,這樣算是脫離監護權嗎?
對方父母現在要告我,這會成立嗎?
算是和誘罪嗎!? 還是有其他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