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想問一下我之前因家裡因素,有去當鋪借了四萬元,扣除一些他們處理的費用,我實拿三萬元整,他們要求我把汽車行照、機車行照、雙證件、印章、銀行存摺及提款卡都要放在他們那邊,這樣是合法的嗎?有風險嗎?
您好,
借款並不需要將上開個人證件與資料提供予對方,可能會被用來實行非法行為,建議不應為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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