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警局證人通知書
事由銀行法。刑事詐欺案被害人要到警察局
事否一定要出席 這次去了以後?一直被傳喚嗎?
我沒有提告為什麼要我去警局呢
您好,
您的身份目前為證人而非被害人,證人有出庭作證之義務,您仍須到案說明,才能了解案情調查方向,確認自己在案件中之角色,如擔心權益受損,可委請律師陪同,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的身份目前為證人而非被害人,證人有出庭 ... (恕刪)
您的身份目前為證人而非被害人,證人有出庭 ... (恕刪)
請問一定要去嗎
之後會不會再傳喚呢
寄通知信的地址可改嗎
去警局時要說些什麼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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