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問題,最近爺爺剛過逝,前往爺爺的頭七時,父親這邊的親友卻要我跟弟弟及我才剛剛滿1歲的女兒,辦理拋棄繼承的相關文件給他們,
但前提父母親早在民國81年就已經離婚了,而爺爺的財產也早在生病過逝前已分完,我不懂醬我還要繼承什麼,以及拋棄繼承相關事宜能委託我不信任的親戚代辦嗎?及如果我要自行辦理是要準備那些東西﹏
您好,
1、若您父親已過世,您可代位繼承爺爺之財產。
2、建議應自行辦理任何法律程序之事項,勿隨意將重要印鑑及證件交由他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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