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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文章罵人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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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9 16:43 
  • 文章人氣:224
  • 個人積分:566
  • 律師評價:35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4號
  • 若其他人可推知該文所指何人,或仍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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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6:52 
  • 文章人氣:231
  • 個人積分:30
  • 1.請問以臉書動態影射甲,並在留言po出甲的存摺封面,是算犯某種罪嗎?

    2.未經本人同意,擅自line存摺封面於別人,是什麼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