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滿18未滿20 父母承認這筆債務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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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2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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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對方未滿二十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其所為意思表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
效力,不過您可試著主張對方父母已於事後承認對方有向您借貸,因此該借貸契約有
效,而且對方父母已答應每月還款,您可主張對方父母已承擔該筆債務,您可直接向對
方父母請求。
2、既然有借據的話,不妨先發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不過對方如表示異議的話,即進入訴
訟程序審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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