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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說錯,更改後被說明偽造

  • 洨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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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4 22:36 
  • 文章人氣: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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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當下筆錄說錯駕駛人,後來發現說錯駕駛人,有要與承辦的警員說,但承辦警員剛好休假,這樣與發生車禍事隔一星期,也去更改筆錄了,但被依涉嫌偽造文書,送法院,但因平常是甲(有駕照騎車,當天車禍是乙(沒駕照騎車,當下甲被突如其來的車禍嚇到,腦筋一片空白,也忘記當天不是自己騎車,而做了筆錄酒測,甲並不是故意說錯的,那是多久會上法院?上法院後法官會怎說?因真的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會這麼嚴重,那會有前科嗎?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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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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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甲製作筆錄時係以自己名義,而未冒用乙之名義應訊,應不成立偽造文書罪。另因

          員警對筆錄內容之真假有實質審查之義務,即便說錯內容應不至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罪。

    2、不過甲明知係乙駕車,卻供稱自己為駕駛人,反倒有可能涉犯頂替人犯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 洨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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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5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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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請問若是第二項,會有什麼刑責?因為真的不是故意,畢竟突然車禍,當下一片空白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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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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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頂替人犯罪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依您所述情形,可試著主張因當時情形混亂,主觀上並無犯罪故意,只是此答辯方向,恐無罪空間不大。您或可考慮認罪,通常宣告緩刑機率很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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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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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甲除非是有撞到頭,這樣的答辯才會有空間。

    二、不然的話甲的說詞反覆,要檢察官不起訴或是讓法官判無罪得空間會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小。

    三、律師會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如果是要往無罪走,也應該要查一些無罪的判決給當事人參考;如果是要往認罪爭取輕判的方向走,則可跟律師討論一下量刑上要怎麼去努力。

    四、在認罪的情況,在地檢署可以努力爭取緩起訴;在法院可以努力爭取緩刑易科罰金等。

    五、平心而論,如果你出車禍腦部沒有受傷,你目前的無罪答辯有點虛,請三思是否仍要否認。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