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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也是嫌疑人.....我被騙了

  • 真心求助的女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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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0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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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要去領錢發現是問題帳戶,我以為只是卡壞掉,沒想到連其他銀行也不能領,才突然想到我在六月初的時候,借了一個人帳戶,他是在西門認識的,後面加賴聊天,他跟我說需要帳戶可以存款還是什麼的,我也忘了為什麼他沒辦法自己辦,我想說剛好一個戶頭裏面沒有錢,不會怎樣出自好意就借他了,也因為我七月開始要實習所以忙到忘記這件事情,結果我昨天去警察局問,他說這就是那個人拿了我的帳戶騙人,被騙的人也只能告這個帳戶,也就是我,後來我要去找他的資料都找不到,也沒有證據證明我並沒有詐騙...我只是學生,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可以詐騙阿...

    警察說:我報案他們那個案也送不出去,因為這個案件已經成立了,就算我是被害人但案子上我是被告是嫌疑人,只能等收到通知去到場說明,*可是我想備案只是想要證明我並沒有詐欺..

    165說我去做嫌疑人筆錄可以讓案子跑快一點*可是我沒有詐欺阿..

    1. 我真的只能等待通知,不能做些什麼嗎?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2. 找不到那個人的資料,我應該怎麼辦?

    3. 是否可以調出該帳戶被他做了些什麼,查出那些匯錢紀錄,再找出當時我在做什麼的證據?證明這個帳戶不是我在用的?

    4. 如果只是等待,是否到時法官會認為我對這件事情豪不在乎?

    5. 上網查到,曾有法官勸和解,但也會要被告認罪得緩刑,認罪了是否一輩子紀錄就黑了?

    6. 被判有罪,會需要什麼責罰?罰錢?被關?

    對不起..,我真的很害怕很緊張,問題很多,真心希望你們可以幫助我.....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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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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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除非有證據能夠證明帳戶遺失或其他目的出借他人且不知悉他人從事詐騙使用,否則會被認定為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

    可與被害人和解,再向檢察官求情,爭取緩起訴或向法官求刑爭取宣告緩刑。若無法和解,無前科紀錄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被害人可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向你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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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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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0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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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 如果你與他有其他通訊對話或通聯紀錄可以先保存下來,至於通知的話要看檢察官及法院的辦案進度,快則一個月,慢則半年或更久,尤其這種詐騙案件,在尚未找到源頭前可能會拖很久。

    2. 也只能等待,或是有時車手或詐騙者會在回頭跟之前的被害者再聯絡一次,這時就要注意留下他們資料,或盡快報警尋求協助。

    3. 這些如果你調得到,當然可以去調出來保存,或直接提供給承辦的檢察官知道。

    4. 這也不可一概而論,每個法官的心證和角度不同,原則上現在就是盡量把能提供的資料給檢警單位即可。

    5. 這個要看案件進行狀況和之後呈現出的證據資料而定,依妳目前狀況應該還在檢察官偵查階段,談這些都有點言之過早,等有收到傳票通知,開過一次庭看檢方掌握的證據及他問案的態度再作定奪,否則一開始就認罪爭取緩刑,就沒有爭取無罪的空間了。但如果真的證據對妳不利,確實就要趕快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6. 如果你沒有前科,即便有罪,爭取到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很高,應該不至於被關,但可能要罰金,如果能夠至少爭取到緩刑,緩刑期間無故意犯罪,就不會留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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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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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9-0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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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還是要把前因後果找律師論,看手邊上有什麼佐證可以證明你沒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追求真理比佔有真理更加難能可貴。( It is more valuable to seek truth than to own it.)——阿爾伯特·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