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前夫過世繼承權問題
- 傑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1-16 14:23
- 文章人氣:865
- 個人積分:2
-
我太太的前夫癌症過世,前夫名下有兩間房
一間是自己賺錢買的,另一間是前夫的父母買的,但名字是前夫的
當時太太的前夫,再快過世前,被父母要求放棄掛名的房子
太太跟前夫都有簽屬放棄前夫掛名的房產。
太太跟前夫留有一女,後來改嫁給我,與太太共同養育該女
但我並未去做收養。
太太前夫的家庭很特殊,從念書時,就跟太太前夫並不親近,也鮮少有聯絡跟互動,雙方也未有金錢互助的情形。太太的前夫,還有一名弟弟。
想問,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未來是否還保有爺爺的財產繼承權?
若小孩我並不打算收養,未來爺爺過世時,法院是否會通知她是繼承人?
小孩的叔叔、奶奶,是否可以不給孫女繼承? 或是隱匿爺爺過世之事實。
若是小孩的爺爺過世,是否為奶奶、叔叔、小孩各1/3?
目前太太、小孩幾乎都沒跟前夫家聯絡,一年偶有電話約碰面吃飯,但也是1-2次而已,太太並未告訴前夫的家人,已改嫁的事情。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1-16 14:30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你太太的前夫過世時,因為雙方已經離婚,依法你太太在前夫去世時並非配偶,對於前夫之遺產沒有繼承權。
至於你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如果他沒有被收養,那小孩有前夫遺產的全部繼承權。
至於小孩祖父母的財產繼承權方面,當小孩的祖父母去世時,因為小孩的父親已經去世,依法小孩可以代位(代生父之位)繼承。
簡單回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1-16 14:4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1. 有繼承權,代位小孩的父親繼承,與其他繼承人平均分配
2. 法院不會通知,要自己注意,如未注意被其他繼承人侵害繼承,可起訴請求應的遺產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1-16 22:40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4390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前夫的小孩可以主張代位繼承
至於前夫的不動產如果有涉及你配偶的出資,可以依照借名登記關係,終止契約,請求返還不動產。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1-17 15:5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590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關於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部分,即使前夫有拋棄繼承,然其小孩仍對祖父祖母的財產有繼承權,這是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效力,如祖父死亡時,其下合法繼承人確實只有您文中提到的三位,就是各三分之一沒錯。
另外,原則上當然祖父過世後,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應該要被通知前往辦理繼承事宜,但如果前夫親屬刻意隱瞞,恐怕也只能主動與之聯絡,如協調不成就需以訴訟取回自己之應繼分。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