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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屬於無償贈與

  • 陳明彥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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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0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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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日前收到簡易法庭通知書
    是關於母親多年前曾向某銀行借了約十萬元一直未 ... (恕刪)

     

    Dear 春虫:

    可否請您先詳加說明:

    1.令堂借款年月日

    2.房屋過戶年月日及詳細情形(當時如何約定,附加條件等)

    3.銀行何年月日起訴撤銷贈與?

    以上

  • 春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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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07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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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令堂借款年月日

    銀行借款是95年6、7月間陸續借款

    房子借款是95年5月23日。

    2.房屋過戶年月日及詳細情形(當時如何約定,附加條件等)

    房屋過戶是95年8月30日辦理,95年9月12日完成轉移。

    因為是親人,所以僅有口頭約定。由我償還房屋借款

    3.銀行何年月日起訴撤銷贈與?

    簡易庭通知書記載是100年5月23日。

     

    補充幾件事:

    第一次調解時,我曾提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否過時。而我認為能夠證明的就是銀行

    提出的證物:動產異動索引以及土地、建物謄本。但是沒看到上面的日期,難以舉證。

    第二,當初是賣掉祖產的土地,來購買這間房子。當時曾說房子要用我的名字登記。但於

    辦理時間,沒能回去,所以房子登記母親名下。於調解庭時曾提出借名登記,但調委質問

    是誰出的錢,這點我無法證明。因賣地與購屋是分三次現金交付的。

    以上。而前幾天才發現,原來當初房屋借款的高達六十萬。而房屋價值只有五十七萬。

    銀行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

    這樣是否還是無償贈與呢?

    謝謝。

  • annie
  • 陳明彥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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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1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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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令堂借款年月日

    銀行借款是95年6、7月間陸續借款

    房子 ... (恕刪)

     Dear春虫:

           很抱歉現在才來回覆.先跟您確定房屋95年12月是登記在您名下的

           依您與母親的約定  其實並非完全的無償行為,甚至可以舉證所附的負擔(即代償貸款)已經大於贈與物價值,因此可以先主張銀行不得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撤銷無償行為,即便銀行改主張第2項,其要件更嚴格,須符合"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均須原告方舉證),假設您在房屋過戶時對銀行仍正常繳款,銀行要舉證這兩個要件其實會非常困難.

        

  • 春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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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1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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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春虫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很感謝您抽空回覆。

    確定房屋移轉登記日期是在95年9月12日。

    雖然已於昨日完成和解,但母親所欠銀行不止一間,仍然有其他隱憂。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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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收到簡易法庭通知書
    是關於母親多年前曾向某銀行借了約十萬元一直未還清
    而在那之後將房子過戶給我
    銀行認為是蓄意脫產因此向法庭申請撤銷贈與

    經過一次調解
    銀行答應可分期和解
    但如果房子贈與價值五十七萬
    卻還有借款六十萬須由我償還
    這樣是否算是無償贈與?
    另外想請問應該如何舉證呢?
    以及若不接受調解
    開庭勝算機率大嗎?

     

    您好!

    如果無法證明過戶時有支付價金,那就會被認定是脫產詐害債權,很可能被撤銷贈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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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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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調解時,我曾提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否過時。而我認為能夠證明的就是銀行

    提出的證物:動產異動索引以及土地、建物謄本。但是沒看到上面的日期,難以舉證。

    第二,當初是賣掉祖產的土地,來購買這間房子。當時曾說房子要用我的名字登記。但於

    辦理時間,沒能回去,所以房子登記母親名下。於調解庭時曾提出借名登記,但調委質問

    是誰出的錢,這點我無法證明。因賣地與購屋是分三次現金交付的。

    以上。而前幾天才發現,原來當初房屋借款的高達六十萬。而房屋價值只有五十七萬。

    銀行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

    這樣是否還是無償贈與呢?

     

    您好!

    應注意房屋價值應以實際市價計算,並非以贈與時的課稅價值計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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