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這樣會被告傷害嗎

這樣會被告傷害嗎

  • 柯柯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14:48 
  • 文章人氣:308
  • 個人積分:4
  • 請問...我和人在醫院樓梯間有拉扯,但是我只有輕微受傷 走了後 那個人卻在其它群組傳說是我推他下樓梯害他撞到頭 手骨折 據我所知 他當天有至醫院驗傷也有警察到案 ,但我想說的是 我走的時候我確定他沒摔下樓梯 因為我根本沒推他 這樣我會怎樣嗎?樓梯我去醫院要調監視器證明我不是我推的 結果發現樓梯間沒有監視器...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16:32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1021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驗傷後,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王上仁 (王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16:36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14390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對方既然是告訴人,舉證責任會在對方,但可以與律師討論接下來的訴訟流程,以及如何因應。

     

     

     

    ?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18:16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13412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關於對方會不會告你這個不是你能控制的。

    二、你要做的是搜集你沒有傷害對方的證據。

    三、現場沒有證人也沒有監視器,那麼可以搜集的證據有二個。

    四、一個是套對方的話。一個是自費做民間測謊。

    五、雖然樓梯間沒有監視器,但是離開樓梯間就有可能會有監視器,這個部分他又不是鬼,不可能從樓梯間憑空消失。如果你真的沒有傷害他的話,可以考慮請求保全證據,把他走出樓梯間的錄影帶保全起來。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設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20:07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對方既已有提出告訴,接下來您必須等待警局通知製作警詢畢錄,之後也須再等檢察署寄送傳票進行訊問。
    2. 而犯罪事實的存否,舉證責任不在您個人,提告者自己必須提供資料給檢察官說明傷害行為,若證據不足而無法證明傷害行為(例如論告者的指述有法律上或事實上之瑕疵、其診斷證明書與案件之關聯性之問題等),則難以成罪。然既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21:07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如對方要對您提告,需由他來負舉證責任,證明您有推他下樓或其他傷害行為,您無自證無罪之義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11-19 23:30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9731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聲請驗傷單,委任律師協助一併提告,爭取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