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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出租,租約到期糾紛

  • 淚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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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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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好,想請問辦公室租賃糾紛的問題?

    我有一間辦公室出租,在106年12月31日到期,我也於到期前發存證信函通知該承租戶不再續租,但至今該承租戶依然不搬離,請問我可以依存證信函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另外,我於租約到期前已通知不繼續續租,租約既已到期,大樓管理之門禁也是依租約一同管理,因此門禁因租約到期也自動失效,承租戶無法上去他的辦公室,請問這樣我應該不會觸及法律相關責任吧?我是否可以主張辦公室內之器具來備抵我1月份的損失呢?

    謝謝各位律師!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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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2 18:44 最後編輯日期:107-01-2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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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先向法院請求返還(遷讓)房屋,取得確定勝訴判決後,以判決書和確定證明書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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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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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柯律師洽詢,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林明忠 (林明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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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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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租約沒有公證的話,必須先提起遷讓房屋之訴才能強制搬離,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意思表示,無強制租客搬遷之效力。承租戶如果因為租約到期而無法上去辦公室,這部分他如果機車一點,可能會對你提告強制罪,但如果你已經明確表示租約到期不再續約,及租約失效後門禁亦同失效之效果,則他告強制罪成立的機率頗小,不過程序上會比較煩一點。

    另外抵償部分,你可以參考民法445-447條之規定。

    初步簡覆如上,具體法律建議還是要依個案情況判斷。

     

     

  • 案件請聯絡:0931703711、Line ID:saholia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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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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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寄發存證信函後,對方若不搬離,則只能向法院訴請強制搬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張倍齊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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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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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存證信函沒有辦法讓執行處發動強制執行。

    就租賃契約而言,必須經過公證,並在公證書裏,表明「願接受強制執行」的意旨,否則仍然不具有能執行處”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效力。

    若租賃契約未經公證,您還是必須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獲得勝訴判決之後,才能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辦公室內器具抵償一月份的損失,可能會有相關刑民事法律風險,不建議直接這樣做。

     以上回答僅為初步評估,涉及個案不同狀況,可能需要更多的資料與確認,才能就後續處置給予更精確的建議。如有其他疑問,可以電子信箱:hugochang0603@gmail.com 或 Line:hugochang0603,或手機:0936305630聯繫張倍齊律師。(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