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出租,租約到期糾紛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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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1-22 18:44 最後編輯日期:107-01-2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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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向法院請求返還(遷讓)房屋,取得確定勝訴判決後,以判決書和確定證明書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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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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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1-2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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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柯律師洽詢,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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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忠 (林明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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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1-2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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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約沒有公證的話,必須先提起遷讓房屋之訴才能強制搬離,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意思表示,無強制租客搬遷之效力。承租戶如果因為租約到期而無法上去辦公室,這部分他如果機車一點,可能會對你提告強制罪,但如果你已經明確表示租約到期不再續約,及租約失效後門禁亦同失效之效果,則他告強制罪成立的機率頗小,不過程序上會比較煩一點。
另外抵償部分,你可以參考民法445-447條之規定。
初步簡覆如上,具體法律建議還是要依個案情況判斷。
- 案件請聯絡:0931703711、Line ID:saholia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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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1-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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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寄發存證信函後,對方若不搬離,則只能向法院訴請強制搬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張倍齊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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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1-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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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存證信函沒有辦法讓執行處發動強制執行。
就租賃契約而言,必須經過公證,並在公證書裏,表明「願接受強制執行」的意旨,否則仍然不具有能執行處”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效力。
若租賃契約未經公證,您還是必須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獲得勝訴判決之後,才能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辦公室內器具抵償一月份的損失,可能會有相關刑民事法律風險,不建議直接這樣做。
以上回答僅為初步評估,涉及個案不同狀況,可能需要更多的資料與確認,才能就後續處置給予更精確的建議。如有其他疑問,可以電子信箱:hugochang0603@gmail.com 或 Line:hugochang0603,或手機:0936305630聯繫張倍齊律師。(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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