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強制執行算不算違法
- 謝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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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4-02 07:24 最後編輯日期:101-04-0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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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跟地號是46位共同持有254坪~是市場攤位沒有做生意由其中1位共同持有人居住使用~大門設備全部是這位共同持有人的~這幾日有1位共同持有人(5坪左右)因被銀行跟法院書記官帶兩位警察帶鎖匠開鎖進入這市場攤位~但居住使用人~不是債務人房間也被侵入開辦公桌~還有多位不是債務人的房間也被鎖匠開鎖侵入搜索~全沒有扣押跟法院封條~這要如何處分~這銀行人員跟法院書記官有沒有違法搜索~請教網友這些不是債務人要如何提出告訴
昨天我到法院按鈴申告銀行人員~非法侵入民宅非法搜索~我照上所說~檢察官說受理這案件~並交待我把屋內外拍照片~清點財務有無損失~下次出庭時呈交檢察官~財物因我都是1件1件化20年時間陸續收集~真的很難找購物來源~我也沒收錄登記~短期內也難說出缺少何物~這要如何~現我生活在恐懼的地方~不知何時事情還會發生~46位共同持有的地方
- 謝永鴻
- 陳國瑞 (陳國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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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4-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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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法院書記官於執行公務時,確實有侵害到其他非債務人的權利,基本上是循國賠訴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依您所述,銀行跟法院書記官帶兩位警察帶鎖匠開鎖進入這市場攤位,雖然「不是債務人房間也被侵入開辦公桌,還有多位不是債務人的房間也被鎖匠開鎖侵入搜索」,但是法院並沒有扣押跟貼封條查封,如果您無法證明法院書記官確實有故意或過失,同時因為此故意過失造成非債務人之權利受損,國賠訴訟也不一定會贏。
請問當下有非債務人但遭侵入者有受到損害嗎?
- 陳國瑞律師、會計事務所/E-mail aderson177@gmail.com/嘉義所(05)2782938/台南所(06)2981631 /FAX 098684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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