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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義務?

  • 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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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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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親病危,昏迷,無意識,太太不急救 1.他有1非婚生子女,父親名是他(無結婚,母親已不在,他也無養育,已分開20年) 2.後來他結婚了,對方太太有1前夫女兒(已成年離婚,所以也不用養育,稱他為乾爹) ,那他那為繼女的身份在法律上是? 3.他有ㄧ些地,有一筆是父親名,其他是兄弟姐妹共同持有,但不知道有無債務 請問: 1.他的再婚妻的前夫女兒有責任義務? 2.萬一過世,如何分配? 3.他的非婚生子女,如不想分土地,可以嗎?不想持有 4.如父親過世,非婚生子女可以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要怎麼辦理?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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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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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1. 繼女只是姻親,與子女的權利義務不同。
    2. 遺產由配偶及全部子女(包含已認領的非婚生子女,不包含繼女)共同繼承,平均分配。
    3. 已認領的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自願放棄繼承並無不可。
    4. 可自行決定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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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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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是繼承除了配偶外第一順位係直系血親卑親屬,非婚生子女亦在第一順位繼承,惟繼女倘並無收養關係,則不在法定繼承;倘要拋棄繼承需在知悉繼承時起3個月內具狀向家事法院為之,此部分建議與律師商量評估後再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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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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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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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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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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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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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黃念儂 (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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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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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22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408號
  • 小婷您好:

     一、依您所述,除非父親有收養其結婚對象與前夫所生之女,否則該名子女僅為繼女之姻親身分,並無父親之繼承權。

    二、債務部分需視債務人為何人,如父親為債務人,那在父親過世後,若繼承人等未辦理拋棄繼承,則將繼承父親所遺留之債務。

    三、如父親過世,則在父親太太還在世之前提下,將先進行一次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所遺留之財產再由太太與子女(包括已認領之非婚生子女)平均繼承。

    四、如非婚生子女不想分配土地,則可與其他繼承人嘗試以遺產協議分割方式為之。

    五、辦理拋棄繼承須於父親過世後3個月內向法院為之,此點必須注意。另外,我國為法定之限定繼承,但須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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