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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積欠房租 且不接電話

  •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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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4 13:53 
  • 文章人氣:286
  • 個人積分:4
  • 房客本應於2/21支付三月房租 卻一直拖延 至今已達三個星期 說好要付的日期卻沒付 也沒告知 打電話傳訊息也不接不回應 當初押金只收了一個月 請問這種情況的話 房東可自己請鎖匠開門進入嗎? 還是需要找警方或里長陪同?這樣的話房客等於違約提前結束合約 是否能請求賠償?感謝回覆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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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4 14:32 最後編輯日期:108-03-1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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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若是未得到房客同意即換鎖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強制罪)的問題,你可先發函催告對方給付租金,若對方積欠租金達2個月,即可起訴民事訴訟請求對方遷讓房屋。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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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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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積欠租金達2個月,終止契約之後才能夠進入,避免爭議。

    2、進入應該請里長、員警陪同或是全程錄音錄影以自保。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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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4 15:43 最後編輯日期:108-03-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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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房客積欠租金扣掉押金後,仍有2個月租金的積欠,可寄發存證信函告知終止租約,同時可依據租約約定收取違約金,從押金來取償,終止租約後,才可進入房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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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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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房客必須積欠房租達兩個月才能終止租約

    並要求對方遷讓房屋

    建議您目前可以先發函給對方

    要求給付房租

    於未終止租約前擅自進入房屋可能會有後續糾紛

    建議謹慎為之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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